某地方广电人员,回复北京户户通工作室小编,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经当事人同意,公布以下原文: —— 原文开始—— 如果直播卫星管理中心设立的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是合理的,但是如何完善相关手续?如何经营?如何销售?如何管理?建议按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一是直播卫星管理中心设立的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第一步建议首先到当地广电行政部门申请允许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许可手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区证明》),第二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更换营业执照,增加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可能按无照经营情况查处(处销售额两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吊销原有营业执照); 二是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所进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含户户通设备)必须到上一级(或本地)有销售资质的企业或经销商进货,并出据本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资质(证明自己是可以销售的),同时,所进设备必须具有国家广电总局的入网许可证品牌。并不是像现在部分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认为的只要有设备厂家代办的工号就可以想卖什么设备就卖什么设备,想到点买就到买点买,想卖给谁就买给谁,想不服从当地广电行政部门的管理就不服从,反正工号是国家广电总局直播管理中心发的。致使出现大量网上议论的什么“中央军”、“地方军”之类的议论,什么当地广电是保护……等等。目前,销售主要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但广电有协助识别设备的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的义务。当地广电的职责主要是对设备安装和使用根据国务院129号令和总局60号令及(广发〔2011〕71号)等规章(规定)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销售对象必须是当地广电行政部门许可的安装对象,即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区证明》范围内的群体(原则上必须销售给持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购买证明书》的购买者,当然,当地广电行政部门需要创新工作方式,尽量减少用户办事成本,方便用户和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操作); 四是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安装维修操作流程(明确安装标准),有较好的售后服务诚信(能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维护需求)。建议,最好在申请办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区证明》时与当地广电行政部门签订一份授权协议书,主要约定双方相关义务和职责。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必须服从当地广电行政管理的统一管理,当地广电行政部门的主要工作应该是监督管理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做好辖区内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工作。合法、合规的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或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售后服务网点)当地广电和市监管部门应该支持; 五是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必须做好详细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登记手续并按时上报当地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这样,不但便于当地广电行政部门掌握辖区范围内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情况,形成做到相沟通、相互尊重、相互协调的工作氛围,而且已安装用户需由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为用户到县级(以前需由市级)广电行政部门代办《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否则,已安装用户有可能被当地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出现这种现象将严重影响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的销售(现在当地广电行政不执行农户上告行政部门不作为)。 因此,个人建议不管是谁设置的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应该和当地广电行政部门要做好相互沟通协调工作,否则,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有意见、农户有意见、网络公司有意见、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有意见、政府有意见,整个广电形象都因户户通而受到严重影响。仅是个人理解,不一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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